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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USTR 建議將 301 港口服務費暫停期延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：落訂艙前買家要查清嘅六件事"
description: "2026 年 10 月 26 日 USTR 刊公告，建議將 301 海事服務費同附件五甲底盤關稅再暫停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，意見 10 月 30 日截。本文列出原文文號、涉及整車海運嘅嗰一筆費用，同埋 FOB/CIF、訂艙、PDI 上今個星期可以做嘅動作。"
pubDate: 2026-10-26
lang: "zh-HK"
tags: ["301條款", "USTR", "海事服務費", "汽車船", "FOB", "CIF", "PDI", "homologation", "定製車出口"]
author: "鏵甲機械策略研究部"
keywords: ["USTR 301暫停延期2027", "汽車船每淨噸46美元服務費", "301港口費整車進口", "底盤附件五甲100%關稅", "USTR-2026-0694意見", "FOB CIF訂艙風險", "PDI發運前檢驗"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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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一句講完：暫停唔等於取消

2026 年 10 月 26 日，美國貿易代表署（USTR）刊出公告，建議將針對中國喺海事、物流同造船領域行為嘅 301 措施再暫停兩個月。建議暫停期由美國東岸時間 2026 年 11 月 10 日 0:00 開始，到 2027 年 1 月 9 日 23:59 為止。書面意見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7:00（東岸時間）截。

對要將整車由中國運去美國嘅人嚟講，重點就一句：暫停期內，當事方唔會因為附件一、二、三嘅海事運輸服務費而產生責任，亦唔會因為附件五甲嘅關稅而產生責任。期限一到而冇再延期，責任就返嚟。暫停係押後，唔係撤銷，而且佢係按兩個月一個循環咁反覆決定。

本文唔預測結果，只講原文寫咗啲乜、邊一筆費用會落到整車海運上、同埋買家今個星期可以寫入詢價、合約同發運前檢驗計劃嘅嘢。

## 一、呢份文件係乜，唔係乜

佢係一份徵求意見公告，唔係終局規則。標題為《關於進一步暫停 301 措施徵求意見：中國對海事、物流與造船業主導地位嘅追求》。引證 91 FR 67388，FR Doc. 2026-21755，2026 年 10 月 23 日歸檔、10 月 26 日刊出，載《聯邦公報》第 91 卷第 205 期。意見案卷號 USTR-2026-0694，經 USTR 電子入口提交。

三個細節最常喺轉述時漏咗：

- 意見徵集由 2026 年 10 月 23 日 9:00（東岸時間）開始，10 月 30 日 17:00 結束。七日窗口，以一般公告評議標準嚟講算好短。
- 建議嘅係由 2026 年 11 月 10 日到 2027 年 1 月 9 日暫停該措施，唔係終止該措施。
- 暫停涵蓋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告中、經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告修訂嘅附件一、二、三費用，以及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告附件五甲嘅關稅。

## 二、已經在案嘅時間線

公告自己列出咗之前嘅公告序列，呢一段係買家可以靠嘅部分：

| 在案日期 | 發生咗乜 | 引證 |
|---|---|---|
| 2025 年 4 月 17 日 | 貿易代表決定喺該調查中採取行動 | 90 FR 17114 |
| 2025 年 10 月 14 日 | 汽車船服務費定為每淨噸 46 美元，每船每曆年至多收五次 | 90 FR 48320 |
| 2025 年 10 月 16 日 | 修改與擬修改公告，含附件五甲關稅 | 90 FR 48320 |
| 2025 年 11 月 10 日 | 應對措施開始暫停 | 90 FR 50762 |
| 2025 年 11 月 13 日 | 確認暫停到 2026 年 11 月 9 日 23:59（東岸時間） | 90 FR 50947 |
| 2026 年 10 月 26 日 | 建議延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，意見 10 月 30 日截 | 91 FR 67388 |

幾行連住睇，風險嘅形狀就出咗嚟：現行暫停到 2026 年 11 月 9 日為止，建議將佢接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，再之後係一片空白。

## 三、落到整車上嘅嗰一筆

301 海事措施大部分指向船舶營運人、碼頭設備同貨物裝卸。其中一項直接壓喺整車海運成本上，買家應該知佢嘅原文講法。

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告將對外國建造汽車船營運人嘅服務費計費基準，由「車輛當量單位」改為淨噸，並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將費率定為每淨噸 46 美元，每船每曆年至多計徵五次。同一公告將受約束嘅「汽車船」定義為喺美國海關 1300 表（CBP Form 1300）或其電子等價件上被主要標識為 Vehicle Carrier 嘅船舶，並講明為清楚起見，汽車船可包括 ICST 代碼 325（汽車船）、332（滾裝客船）、333（其他滾裝貨船）、338（滾裝貨櫃船）嘅船舶。

由此有兩個後果，兩者都唔係預測：

- 呢筆錢係對船舶營運人計徵嘅服務費，唔係對車輛計徵嘅關稅。佢若傳到買家，走嘅係報價裡面運費同附加費嗰一行，唔係關稅嗰一行。
- 計費基準係船舶淨噸，所以同樣數量嘅車、裝喺唔同大細嘅船上，費用唔同。

同一公告另外依附件五甲對多式聯運底盤同零件徵關稅，列入 9903.91.12 稅目，覆蓋統計報號 8716.39.0090 同子目 8716.90.30、8716.90.50，稅率 100%。底盤唔係車，但佢係裝貨櫃嘅設備；用貨櫃運車或者安排內陸交付嘅買家，可能喺張發票上撞到呢一行。

## 四、今個星期要用書面查清嘅六件事

有日期嘅公告，價值就係令具體問題問得出。以下幾項值得即刻問，趁意見窗口仲開、暫停仲有效。

### 4.1 將「觸發責任嘅時點」寫死

唔好淨係寫「交期」就算。要寫低決定邊個承擔費用嘅嗰個事件：裝船日、卸貨日，抑或報關進口日。一份 2026 年 11 月 9 日之前出嘅報價，同一票 2027 年 1 月 9 日之後開航嘅貨，係兩個唔同嘅商業標的。要求供方同貨代喺一頁紙講清楚，佢哋嘅價格假設嘅係邊一個。

### 4.2 向船公司要書面嘅附加費立場

口頭嘅「冇呢筆費用」頂唔住一張發票。要對方交出：附加費名稱、計費基準、訂艙時適用嘅費率、有效期。若答「本船唔適用」，就追問係邊條船、邊個 ICST 代碼——因為定義睇嘅係條船喺 1300 表上點樣被標識。

### 4.3 將車價同運費拆開睇

FOB 價同 CIF 價答嘅係唔同問題。FOB 喺裝運港止步；CIF 喺約定目的港加上運輸同保險。兩者本身都唔會話你知，對船舶營運人計徵嘅服務費由邊個吸收。按 Incoterms 2020，CIF 要求賣方安排運輸同保險，預設嘅協會貨物條款（C）係列明風險險，唔係一切險。要一切險，就寫入合約，並預期價格唔同。

### 4.4 將暫停風險嘅轉移寫入合約

合約應該寫明：暫停若果唔獲延期會點、費用由邊個承擔、價格會唔會調整、因為碼頭或者船公司決定而令船期變動，係不可抗力抑或商業風險。唔好將呢件事掉俾通用嘅艱難情勢條款。點名措施、點名日期、點名責任方。

### 4.5 將底盤單獨列出嚟問

若果貨涉及底盤，就問報價裡面底盤係當貨物計價、當租賃計價，抑或根本冇計。附件五甲係對底盤同零件嘅關稅，一個打包嘅「內陸交付」數，係將個問號收埋，唔係答佢。

### 4.6 先定歸類，再講價錢

301 措施係疊喺正常稅則歸類之上，唔係替代佢。19 CFR 第 134 部分嘅原產地標記係另一項獨立義務，唔可以代替歸類。若你嘅產品係改裝車、低速車或者拖架，歸類決定既影響稅率，亦影響附件行啱唔啱用。要求書面確認子目，並保留推理依據。

## 五、開船前要備齊嘅文件

有明確日期嘅政策窗口，正好係收緊文件包嘅時機。以下各項要齊，而且要彼此一致：

- 商業發票同裝箱單，逐台對應車輛識別號
- 提單或海運單，寫明船名同航次
- 原產地證明書，寫明原產地判定標準
- 車輛歸類說明；若隨貨有底盤，另附底盤歸類說明
- 保險單，同所用 Incoterms 規則同實際投保範圍相符
- 車輛有鋰電池時嘅電池文件：UN 38.3 測試摘要、安全資料表，以及按情形出嘅危包或非危聲明
- 發運前檢驗報告，連日期照片，由具名檢驗人簽署並且追得返
- 船公司或貨代出嘅書面附加費同有效期說明

電池包唔係門面功夫。UN 38.3 同 IMDG 規則嘅要求決定訂艙收唔收；少一份文件就拖船期，同稅率嗰行寫乜都無關。

## 六、今個星期買家問緊嘅問題

### 港口費取消咗未

未。按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告，佢被建議暫停到 2027 年 1 月 9 日。暫停嘅意思係窗口內唔產生責任，唔係將措施拎走。

### 呢個會唔會影響我啲車嘅關稅

唔直接影響。公告處理嘅係附件一、二、三嘅海事運輸服務費同附件五甲嘅關稅。車輛本身嘅稅則歸類係另一個問題、另一個答案；改裝車或者低速車未必落喺買家以為嘅位置。

### 我應唔應該搶喺 2026 年 11 月 9 日之前開船

呢個係商業判斷，唔係法律判斷，睇你份報價有冇已含費用行、同埋由邊個承擔。可以講嘅事實係：現行暫停到 2026 年 11 月 9 日，建議延期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，所以喺呢兩個窗口內開航嘅貨，同窗口外開航嘅貨，唔係同一個風險。

### 而家仲可以提意見嗎

按已刊出嘅公告，意見徵集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7:00（東岸時間）截止，入口係 USTR 網站嘅 USTR-2026-0694 案卷。值唔值得提，應該問你嘅貿易律師，唔係問供應商。

### 呢個會唔會影響 homologation 或者道路合法性

唔會。市場准入審批、道路合法性同註冊，由目的國主管機關按佢本國規則決定。費用暫停唔會令一台車更接近註冊得，亦冇任何出口方可以替買家確認註冊結果。

### 公告應該由邊一段讀起

第二節「徵求意見」寫明建議暫停窗口同窗口內涵蓋啲乜；第一節「背景」列出先前公告序列。呢兩頁夠用嚟向貨代簡報。

## 七、本文講乜，唔講乜

本文報道一份 2026 年 10 月 26 日刊出嘅文件，並直接引用佢。本文唔預測暫停會唔會延長，唔講任何具體船公司或者貨代會唔會將費用傳落去，唔為任何車型計到岸成本變化，亦唔描述任何車輛實測。所引費率同日期，全部取自所引《聯邦公報》公告原文。

文件沉默嘅地方，本文都沉默。呢個係刻意嘅：一個照猜測費率行動嘅買家，情況比一個知道要去問邊一行嘅買家差。

## 八、下一步

若你正準備一批 2027 年第一季經海運入美國嘅車輛訂單，將車型、數量、目的港同計劃開航窗口send俾我們。我哋會以書面回覆：可以報嘅 FOB 同 CIF 結構、可以提供嘅文件包，以及上面邊啲問題只有你同你嘅報關行答得到。我哋唔確認關稅結論，唔確認註冊結果，亦唔報一個我哋攞唔出證據嘅到岸成本。

## 來源

1. 美國貿易代表署，《關於進一步暫停 301 措施徵求意見：中國對海事、物流與造船業主導地位嘅追求》，91 FR 67388，FR Doc. 2026-21755，2026 年 10 月 26 日刊出，[Federal Register](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6/10/26/2026-21755/request-for-comments-on-further-suspension-of-section-301-action-chinas-targeting-of-the-maritime)
2. 美國貿易代表署，《301 措施修改與擬修改公告：中國對海事、物流與造船業主導地位嘅追求》，90 FR 48320，FR Doc. 2025-19568，2025 年 10 月 16 日刊出，[Federal Register](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5/10/16/2025-19568/notice-of-modification-and-proposed-modification-of-section-301-action-chinas-targeting-of-the-maritime)
3. USTR 電子意見入口，案卷 USTR-2026-0694，[comments.ustr.gov](https://comments.ustr.gov/s/)
4. 國際商會，Incoterms 2020 規則，[ICC](https://iccwbo.org/business-solutions/incoterms-rules/incoterms-2020/)
5.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，19 CFR 第 134 部分，原產地標記，[eCFR](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19/chapter-I/part-134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