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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USTR 提议把 301 港口服务费暂停期延至 2027 年 1 月 9 日：订舱前买方该核清的六件事"
description: "2026 年 10 月 26 日 USTR 刊登公告，提议将 301 海事服务业费与附件五甲底盘关税再暂停至 2027 年 1 月 9 日，意见截止 10 月 30 日。本文给出原文文号、涉及整车海运的那一条费用、以及 FOB/CIF、订舱和 PDI 上买方本周可执行的动作。"
pubDate: 2026-10-26
lang: "zh-CN"
tags: ["301条款", "USTR", "海事服务业费", "汽车船", "FOB", "CIF", "PDI", "homologation", "定制车出口"]
author: "铧甲机械战略研究部"
keywords: ["USTR 301暂停延期2027", "汽车船每净吨46美元服务费", "301港口费整车进口", "底盘附件五甲100%关税", "USTR-2026-0694意见", "FOB CIF订舱风险", "PDI发运前检验"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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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一句话结论：暂停不等于取消

2026 年 10 月 26 日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（USTR）刊登公告，提议把针对中国在海事、物流与造船领域行为的 301 措施再暂停两个月。拟议暂停期自美国东部时间 2026 年 11 月 10 日 0:00 起，至 2027 年 1 月 9 日 23:59 止。书面意见截止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7:00（东部时间）。

对把整车从中国运往美国的人来说，关键就一句：暂停期内，当事方不因附件一、二、三的海事运输服务费产生责任，也不因附件五甲的关税产生责任。窗口一到期而没有再一次延期，责任就回来了。暂停是推迟，不是废除，而且它正按两个月的节奏被反复决定。

本文不预测结果。只讲原文写了什么、哪一条费用会落到整车海运上、以及买方这周能把哪些内容写进询价单、合同和发运前检验计划。

## 一、这份文件是什么，不是什么

它是征求意见公告，不是终局规则。标题为《关于进一步暂停 301 措施征求意见：中国对海事、物流与造船业主导地位的追求》。引证为 91 FR 67388，FR Doc. 2026-21755，2026 年 10 月 23 日归档、10 月 26 日刊出，载《联邦公报》第 91 卷第 205 期。意见案卷号 USTR-2026-0694，经 USTR 电子门户提交。

三个细节最常在二手转述里丢掉：

- 意见征集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 9:00（东部时间）开始，10 月 30 日 17:00 结束。七天窗口，按通常的公告评议标准算是很短的。
- 提议的是自 202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7 年 1 月 9 日暂停该措施，不是终止该措施。
- 暂停覆盖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告中经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告修订的附件一、二、三费用，以及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告附件五甲的关税。

## 二、已经在案的时间链

公告自己列出了此前的公告序列，这一段是买方可以依赖的部分：

| 在案日期 | 发生了什么 | 引证 |
|---|---|---|
| 2025 年 4 月 17 日 | 贸易代表决定在该调查中采取行动 | 90 FR 17114 |
| 2025 年 10 月 14 日 | 汽车船服务费定为每净吨 46 美元，每船每历年至多征收五次 | 90 FR 48320 |
| 2025 年 10 月 16 日 | 修改与拟修改公告，含附件五甲关税 | 90 FR 48320 |
| 2025 年 11 月 10 日 | 应对措施开始暂停 | 90 FR 50762 |
| 2025 年 11 月 13 日 | 确认暂停至 2026 年 11 月 9 日 23:59（东部时间） | 90 FR 50947 |
| 2026 年 10 月 26 日 | 提议延至 2027 年 1 月 9 日，意见截止 10 月 30 日 | 91 FR 67388 |

把这几行连着读，风险的形状就出来了：现行暂停到 2026 年 11 月 9 日为止，提议把它接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，再往后是空白。

## 三、落到整车上的那一条

301 海事措施大部分指向船舶运营人、码头设备与货物装卸。其中一项直接压在整车海运成本上，买方应当知道它的原文说法。

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告把对外国建造汽车船运营人的服务费计费基准，由"车辆当量单位"改为净吨，并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把费率定为每净吨 46 美元，每船每历年至多计征五次。同一公告把受约束的"汽车船"定义为在美国海关 1300 表（CBP Form 1300）或其电子等价件上被主要标识为 Vehicle Carrier 的船舶，并说明为明确起见，汽车船可包括 ICST 代码 325（汽车船）、332（滚装客船）、333（其他滚装货船）、338（滚装集装箱船）的船舶。

由此有两个后果，都不是预测：

- 这笔钱是对船舶运营人计征的服务费，不是对车辆计征的关税。它如果传导到买方，走的是报价里的运费与附加费那一行，不是关税那一行。
- 计费基准是船舶净吨，所以同样数量的车、装在不同大小的船上，费用不一样。

同一公告还依附件五甲对多式联运底盘及其零件征收关税，列入 9903.91.12 税目，覆盖统计报号 8716.39.0090 及子目 8716.90.30、8716.90.50，税率 100%。底盘不是车，但它是装集装箱的设备；用集装箱运车或安排内陆交付的买方，可能在这张发票上碰到这一行。

## 四、这周该书面核清的六件事

有日期的公告，价值在于让具体问题变得可问。下面这些值得现在就问，赶在意见窗口还开着、暂停还有效的时候。

### 4.1 把"触发责任的时点"写死

不要只写"交期"就完事。要写下决定谁承担费用的那个事件：装船日、卸货日，还是报关进口日。一份 2026 年 11 月 9 日之前出的报价，和一票 2027 年 1 月 9 日之后开航的货，是两个不同的商业标的。要求供方和货代在一页纸上说明，他们的价格假定的是这三者中的哪一个。

### 4.2 向承运人要书面的附加费立场

口头的"没有这个费用"扛不住一张发票。要对方给出：附加费名称、计费基准、订舱时适用的费率、有效期。如果答"本船不适用"，就追问是哪条船、哪个 ICST 代码——因为定义取决于该船在 1300 表上如何被标识。

### 4.3 把车价和运费拆开看

FOB 价和 CIF 价回答的是不同的问题。FOB 在装运港止步；CIF 在约定目的港加上运输与保险。两者本身都不告诉你，对船舶运营人计征的服务费由谁吸收。按 Incoterms 2020，CIF 要求卖方安排运输和保险，默认的协会货物条款（C）是列明风险险，不是一切险。你要一切险，就写进合同，并预期价格不同。

### 4.4 把暂停风险的转移写进合同

合同应当写明：暂停若未获延期会怎样，费用由谁承担，价格是否调整，因港口或承运人决定导致船期变化属于不可抗力还是商业风险。别把这件事丢给通用的艰难情势条款。点名措施、点名日期、点名责任方。

### 4.5 把底盘单独列出来问

如果货涉及底盘，就问报价里底盘是作为货物计价、作为租赁计价，还是根本没算。附件五甲是对底盘及底盘零件的关税，一个打包的"内陆交付"数字是把这个问号藏起来，而不是回答它。

### 4.6 先定归类，再谈价格

301 措施是叠加在正常税则归类之上的，不是替代它。19 CFR 第 134 部分的原产地标记是另一项独立义务，不能替代归类。如果你的产品是改装车、低速车或挂车，归类决定既影响税率，也影响附件行是否适用。要求书面确认子目，并保留推理依据。

## 五、开航前应当备齐的单证

有明确日期的政策窗口，正是收紧单证包的好时机。下面这些要备齐，并且彼此一致：

- 商业发票与装箱单，逐台对应车辆识别代号
- 提单或海运单，写明船名与航次
- 原产地证书，写明原产地判定标准
- 车辆归类说明；如随货底盘，另附底盘归类说明
- 保险单，与所用 Incoterms 规则及实际投保范围相符
- 车辆含锂电池时的电池文件：UN 38.3 测试摘要、安全数据表，以及按适用情形出具的危包或非危声明
- 发运前检验报告，带日期照片，由具名检验人签署并可追溯
- 承运人或货代出具的书面附加费与有效期说明

电池包不是形式主义。UN 38.3 与 IMDG 规则的要求决定订舱能不能被接受；缺一份文件就会拖船期，跟税率那一行写的是什么都无关。

## 六、本周买方在问的问题

### 港口费取消了吗

没有。按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告，它被提议暂停至 2027 年 1 月 9 日。暂停的意思是窗口内不产生责任，不是把措施拿掉。

### 这会影响我车辆的关税吗

不直接影响。公告处理的是附件一、二、三的海事运输服务费与附件五甲的关税。车辆本身的税则归类是另一个问题、另一个答案；改装车或低速车未必落在买方以为的位置上。

### 我该不该抢在 2026 年 11 月 9 日之前开航

这是商业判断，不是法律判断，取决于你的报价里是否已经含了费用行、以及由谁承担。可以陈述的事实是：现行暂停到 2026 年 11 月 9 日，拟议延期到 2027 年 1 月 9 日，所以在这两个窗口内开航的货，与窗口外开航的货，不是同一个风险。

### 现在还能提意见吗

按已刊出的公告，意见征集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7:00（东部时间）截止，通道是 USTR 门户的 USTR-2026-0694 案卷。值不值得提，这个问题该问你的贸易律师，不是问供应商。

### 这会影响 homologation 或道路合法性吗

不会。市场准入审批、道路合法性与注册，由目的国主管机关按其本国规则决定。费用暂停不会让一台车更接近可注册，也没有任何出口方能替买方确认注册结果。

### 公告该从哪一段读起

第二节"征求意见"写明拟议暂停窗口及窗口内覆盖什么；第一节"背景"给出此前公告序列。这两页够拿来给货代做简报。

## 七、本文主张什么，不主张什么

本文报道一份 2026 年 10 月 26 日刊出的文件，并直接引用它。本文不预测暂停是否会被延长，不陈述任何具体承运人或货代会不会把费用传导下去，不为任何车型计算到岸成本变化，也不描述任何车辆实测。所引费率与日期，均取自所引《联邦公报》公告的原文。

文件沉默的地方，本文也沉默。这是有意的：一个按猜测费率行动的买方，处境比一个知道该去问哪一行的买方更差。

## 八、下一步

如果你正在准备一批 2027 年第一季度经海运进入美国的车辆订单，把车型、数量、目的港和计划开航窗口发给我们。我们会以书面形式回复：我们能报的 FOB 与 CIF 结构、我们能提供的单证包、以及上面哪些问题只有你和你的报关行才能回答。我们不确认关税结论，不确认注册结果，也不报一个我们拿不出证据的到岸成本。

## 来源

1.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，《关于进一步暂停 301 措施征求意见：中国对海事、物流与造船业主导地位的追求》，91 FR 67388，FR Doc. 2026-21755，2026 年 10 月 26 日刊出，[Federal Register](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6/10/26/2026-21755/request-for-comments-on-further-suspension-of-section-301-action-chinas-targeting-of-the-maritime)
2.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，《301 措施修改与拟修改公告：中国对海事、物流与造船业主导地位的追求》，90 FR 48320，FR Doc. 2025-19568，2025 年 10 月 16 日刊出，[Federal Register](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5/10/16/2025-19568/notice-of-modification-and-proposed-modification-of-section-301-action-chinas-targeting-of-the-maritime)
3. USTR 电子意见门户，案卷 USTR-2026-0694，[comments.ustr.gov](https://comments.ustr.gov/s/)
4. 国际商会，Incoterms 2020 规则，[ICC](https://iccwbo.org/business-solutions/incoterms-rules/incoterms-2020/)
5.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，19 CFR 第 134 部分，原产地标记，[eCFR](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19/chapter-I/part-134)
